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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落格全站分類: 心情日記
昨天的新聞,
「軍人劫財 越女負傷逃…拖回砍到死」,
依軍法,沒啥好說的,唯一死刑,
而且速審速決,
一、二個月內就拖去斃了,
只能說,自找的!三好加一好!
看報導寫,這兩個都是快退伍的人了,
這下可好啦,退伍日變死刑日。
Eason.Ho のBlo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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